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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统考课程补考初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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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3周内进行,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开课院(系)应安排其他
        课程并在网站公布,便于学生假期复习。
     2.院(系)应督促学生假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考试违纪作弊受处分情况
        等,并告知学生家长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帐号:学生学号+jz,密码:学生身份证号后6位)查询。
     3.院(系)应督促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报到注册后及时办理不及格课程的补考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等
        查询考试时间及地点,携带学生证(一卡通)、补考证(缓考证)及必要文具按时参加补考。
教务处
2017-07-25 1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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