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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2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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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相关学院:
   为及时掌握相关学院2012级新生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情况,请相关学院认真总结2010、2011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在此基础上针对2012级学生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可参考下列提纲进行撰写(仅供参考,应体现本专业自身特色)。
   1.选拔或建班情况
   说明2012级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的选拔方式、建班情况(如具体专业、班级、学生人数等)。
   2.组织机构
   3.师资队伍
   4.企业落实情况
   5.校内实践基地情况
   6.并行互通和中期筛选及进入与退出机制
   7.国际合作
   请相关学院将实施办法的文字版(须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于2012年11月7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2-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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