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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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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认真总结2013-2014年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请相关单位参考《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年)内容框架》(附件1),提交本单位卓越计划2013年至2014年实施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应涵盖本科专业和研究生领域建设情况。
    2.请相关单位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附件3)。
    3.请相关单位将以上材料的文字版(须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于2014年12月17日(第15周周三)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年)内容框架》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试用)》
      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试用)》

 
<附件>: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年)内容框架   附件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试用)   附件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试用)  

教务处
2014-11-25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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