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为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决定举办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保证我校年会参展项目质量,现结合陕西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年会将推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和优秀展示项目,经过一年的培育、孵化、融资和成长,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项目推荐范围
项目推荐范围为我校2012年至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除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得“挑战杯”省级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也可报名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需附佐证材料)。
三、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
1.学术论文内容
学术论文应分别来源于不同的项目组,作者文责自负。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了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学术论文,推荐时请标明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应信息。
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由本科生为主完成。
2.报告论文和优秀论文遴选
年会组织机构将遴选出约200篇学术论文参加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交流。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按学科分成10组,分组进行论文报告交流。每组3位专家点评,并由专家遴选出本组2项优秀论文,共选出20篇优秀论文由年会组织机构颁发证书。
3.报告交流形式
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分会场由学生主持。每个报告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论文作者报告10分钟,参会代表讨论3分钟,专家点评2分钟。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
1.展示内容
以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会场设展板展示区域和实物展示区域,年会组织机构为实物展示提供电源等条件)。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如下: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简介:200字左右;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不超过20字);创新点描述:100字左右;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项目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立项年份。
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
2.参展项目遴选和评选
年会组织机构遴选出约200个参展项目。入选展示的项目,在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期间,由学生代表投票选出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由专家投票选出20项“最佳创意项目”。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
1.创业推介项目内容
创业实践项目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团队)简介;项目实践程度;项目市场表现(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和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成果(包括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等);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创业历程与感悟等。
创业训练项目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简介;模拟创业经历;主要业务或产品;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对项目参与学生创新性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科研等能力及素质的培养;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作品或专利)等。
2.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优先推荐创业实践项目。
3.年会组织机构将遴选出约50项创业项目。推介会上每项项目交流时间为15分钟,其中项目介绍10分钟,参会代表讨论3分钟,专家点评2分钟。推介会分3组进行,每组3位专家点评,并由专家遴选出本组2项优秀创业项目,共选出6项优秀创业项目由年会组织机构颁发证书。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及其他事项详见附件4。
四、推荐限额及材料报送
1.各院(系)可推荐1-2篇学术论文、1-2个展示项目、1个创业项目并分别填写推荐意见表(附件1)(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论文文件名为:“省份名-lw序号-项目编号.doc”;展板内容文件名为:“省份名-zb序号-项目编号.doc”;创业推介项目文件名为:“省份名-cy序号-项目编号.doc”。各院(系)须对申报论文严格把关,做好申报论文的查重查新工作,确保申报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对展示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内容介绍和推荐意见表严格把关,保证内容的真实性。
2.各院(系)请于6月7日(第15周周三)将各项目推荐材料登记表(附件3)、各项目推荐意见表、学术论文、展示项目信息、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行政楼601室),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
年会具体时间、地点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安排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